投资额:5~10万
中小型餐饮连锁企业的组织结构
09/25 09:38 来自 
神州加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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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餐饮连锁企业一般可以采用直线型组织(如图所示)。这种组织结构适用于门店数目不多(10~20家)、门店面积不大、餐饮产品品种较少、经营区域集中的餐饮连锁企业,主要是初创期的连锁企业。由于连锁企业在初创期规模较小,管理并不复杂,可以由总经理一人负责所有总部业务,各分店对总经理负责。

小型连锁企业的组织结构


  直线型组织虽然专业分工较差,但由于承担责任的总经理往往就是连锁企业的所有者,而且精通业务,因此可以承担起小型连锁企业的管理任务,而且决策快、控制及时、人员少、效率高。当连锁门店不断增加而导致管理事务增多时,一些专业职能可以由专业助手来承担,如财务职能由专业财务人员承担,采购职能由专业采购人员承担,但不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
  
  随着连锁企业进一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餐饮产品品种不断增加,经营区域也不断扩大,直线型组织形式将无法适应这种规模,需要增加相应的职能部门,此时的餐饮连锁企业由小型扩大为中型,餐饮连锁经营组织也将过渡到直线职能型组织。大体上,中型餐饮连锁企业在组织体系上一般分为两层:上层是总部管理整体事业的组织系统;下层是门店。
  
  在该组织结构图中,部门按照职能设置,科室也基本按照职能划分,只有企业管理部按照营业区域设置分店,物流配送中心按照区域设置配送。门店根据连锁企业区域的扩大和店面数的增多而增加设置;采购部根据经营商品类别的增加或商品类别的细分而增加设置。如果一个连锁加盟企业是复合型连锁,即不仅有直营连锁门店,还有特许连锁门店,则职能部门往往还增加一个特许经营部,专门负责特许加盟事务。
  
  需要指出的是,科室数的多少或是否设置科室都要取决于公司的经营规模。如果公司规模不够大,就不必设置科室,以免不必要地增加管理层次,影响信息交流,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管理效率。这时只需在部门职员间进行适当的分工即可,以后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再适时地增设科室。
  
  如果餐饮加盟连锁企业规模较大,职能部门增加而导致协调工作大量增多时,总经理感到力不从心,此时可以在总经理和职能部门之间设置一个中间管理岗位,如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进行协调工作。由于上级协调的程度取决于组织中每个上级所负责协调的部门相关性特征,因此,在组织机构设置中,应把那些业务上相关程度高、交往频繁的部门划归在同一上级的协调范围中。否则,如果配合不得当,往往就需要由更高一层上级来进行频繁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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