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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罗斯柴尔德的家族生意
07/19 12:29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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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生意一位旅行者抵达18世纪的法兰克福,当他越过通往法赫特门的萨克森豪斯大桥时,几乎不可能错过反犹宣传画“Judensau”—该词意即“犹太人的母猪”(见图1.1)。画在墙上的这幅画内容猥亵,它描绘的是一群犹太人在一头凶恶的母猪面前—或身下和身后—做着污秽的事。其中一人吮吸着母猪的乳汁,另一个人(身着希伯来长袍)抓着母猪的尾巴,让第三个人(也是一个希伯来人)吃它的排泄物。“犹太恶魔”则在一旁满意地看着。如果旅行者再往上看,他还能看到第二幅更让人觉得反胃的图像:画面中,一个死婴张着双臂,身上布满了刀伤,身体下方是9支短剑。“在1475年濯足节星期四的这一天,”图上的文字说,“只有两岁的可怜小西蒙被犹太人杀害”—这是“特伦特的西蒙案件”的一个“解释”,西蒙据称死于“残忍的谋杀”;这一传说借此抨击犹太人谋杀异教徒的孩子只是为了将他们的鲜血放进未发酵的面包中。这类带有反犹色彩的图画并不罕见:犹太人崇拜猪的情形能够在许多木雕以及印刷品中见到,而时间则可以追溯到14世纪,而残忍谋杀的故事在德国流传开来则是在15世纪。而让法兰克福的图画变得与众不同—至少在这个城市杰出的人物约翰内斯-沃尔夫冈-歌德看来—是因为,它们“并不是个人仇恨的产物,而是作为一个公共纪念物出现的”。犹太人、母猪以及死婴都是官方核准的标志,它们由时间久以来对城镇中犹太人的敌对传统积淀而成。有关法兰克福优先个犹太人社区的历史记录出现在12世纪中叶,当时的人口在100~200人之间。它的历史也是一部蒙难史,犹太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受到异教徒迫害。1241年,法兰克福3/4的犹太人在所谓的“犹太战争”中被屠杀。在随后的数十年中,犹太社区凭借犹太人的努力得以重建,但是就在一个世纪之后,在1349年,同样的情形再次出现。在这两起事件中,谣言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在优先次“战役”中,人们担心犹太人与蒙古人串通一气;第二次则是一些苦修者散布谣言称犹太人将会把瘟疫带进城里。不过,犹太人仍然存在于世界范围内,也说明了为何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在1236年宣布犹太人“是我们忠实的佣人和奴仆”以及各市政厅倾向于鼓励犹太人定居下来的原因。因为犹太人是税收以及借钱的来源(犹太人当时可以不受禁止发放高利贷等法律规定的约束),官方向他们提供“保护”以及有限的优势来换取现金。不过,保护和限制一直是并存的。1458年,在腓特烈三世的命令下,犹太人被集中到一个特定的“犹太人聚居区”(ghetto,该词来自于意大利语中的borghetto一词,意即郊区):这是城市东北边缘地区的一条狭长的街道,街道两边都建有大门。对于生活在这里的110名犹太人来说,在所谓“犹太街”里的监牢般的生活意味着一个“新埃及”。另一方面,外界一直存在的暴力威胁也让犹太人聚居区带有一点避难的色彩。不过,1504年的残忍谋杀指责以及5年后试图宣布“犹太人为异教徒”的阴谋警示人们,犹太街的地位极其微弱;到1537年时,犹太街的人口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路德教徒占据了大多数人口,而他们对犹太人存在固有的敌意。犹太街在一个危险的世界中提供了某种形式的避难所;1542~1610年期间,它的人口数量增长为400~1380之间(人口增长与荷兰的胡格诺教徒移居到法兰克福是相对应的)。这些新兴人口的流入所导致或与之相应的经济与社会紧张状态触发了公众反对犹太街的大规模暴力活动:“菲特米尔茨暴乱”,这场暴乱因其引路者文岑茨-菲特米尔茨而得名,菲特米尔茨当时是一个店主。不过这次暴乱并没有出现大规模屠杀犹太人的情形(犹太人被驱逐出城区),而且没过多久,帝国军队就平息了暴乱。菲特米尔茨和其他暴乱的领导人被处以绞刑,犹太人重返家园,他们是皇帝“庇护”的人,其地位得到了再次确认。在实际生活中,与之前一样,“保护”意味着额外的铁腕管制,其管理细节由斯塔提格凯特议会设定,这部法规每年会在主要的犹太人教堂宣读。直到18世纪末期仍有法律效力,这期间,犹太人人口被严格限制在500个家庭;每年的婚礼数量只能有12个,结婚年龄固定为25岁。每年从外部进入犹太街定居的人不能超过两人。犹太人被禁止从事农场业或者交易工具、调味料、酒和谷物。他们被禁止在犹太街之外的地方生活,而且直到1726年,犹太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佩戴区别身份的饰物(男人佩戴两个同心黄色戒指,女人佩戴有条纹的面纱)。犹太人每天晚上、星期天以及基督教节日期间,只能在自己的社区里活动;其他时间,他们被禁止两人以上结伴在城中行走。他们还不得进入公园、旅馆、咖啡店,同时也不得在城中风景秀丽的道路上散步,他们甚至不能接近城中古老的大教堂,进入官厅时也只能从后门进去。犹太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才能被获准进入城里的市场,而且不得碰市场里的蔬菜和水果。如果一个犹太人出现在法庭,他需要宣读一份特别的誓言,誓言提醒在场的所有人“对遭受诅咒的犹太人所施加的惩罚和咒骂”。如果一个犹太人在街上听到“犹太人,本分点!”,他必须—即使发号施令的只是一个孩子—脱下自己的帽子,然后站到一边。如果他偶尔去法兰克福城外,也需要一个特别通行证。进城时,他需要支付是异教徒两倍的费用。为了实现目标这些所谓的“保护”,每个犹太人还需要缴纳费用税(或者是人头税)。所有这一切意味着,法兰克福犹太人生命中的大部分时光是在高墙和大门之内的犹太街中度过的。今天,这个监狱般的街道已经不复存在。仅有的几所房子在19世纪中期被法兰克福政府拆除,剩下的残迹也在1944年5月美军的轰炸中被夷平。不过,这条古老街道的一部分墙基近被发掘出来,这些遗迹至少能让人联想到当时犹太街中极为局促的生活状况。从北部的博恩海姆门到南部的犹太人公墓,只有1/4英里长,宽度不超过12英尺—有些地方甚至少于10英尺。即使一开始这个地方划为犹太人居住区,相对于只有100人多的犹太人群体,街道也显得非常拥挤了;而到1711年时,生活在这里的人数量不少于3024人。在如此局促的地方安置所有人口,需要极为高超的建筑技巧:房屋只有8英尺宽,建为4层,在每一排房屋后面再盖另一排房屋。这样的建筑结构也使得火灾变得异常危险—实际上,整个犹太街曾经在1711年、1721年以及1774年毁于大火。这也意味着这里的生活既又贫贱:是因为对房屋的需求远远多过了供给,因此在犹太街北部的一个4居室房屋的价格与歌德父亲在格拉泽-希尔施格拉本有24个房间别墅的价格一样;贫贱是因为卫生设施、光线和新鲜空气的匮乏让生命的期望值缩减了很多。在18世纪80年代,据估计,犹太人的平均死亡率比异教徒要高出58%。1795年一个旅行者觉察到“法兰克福犹太人中的大部分人看起来像是行尸走肉,即使那些正处在青春年纪的人也不例外……他们面如土色的容貌也将他们与其他极为绝望的居民区别开来”。后来,在部分高墙被拆除后,一些诸如安东-博格这样的艺术家某种程度上浪漫化了犹太街;实际上,它变成了吸引维多利亚臣民旅游的一个地方(查尔斯-格雷维尔以及乔治-埃利奥特就是英国旅游者中的成员)。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给年轻的歌德留下了极为震撼的印象,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地狱般的贫民窟:空间狭窄,灰土飞扬,人群拥挤,各种刺耳的说话声音—所有这一切构成了一幅让人极不舒服的画面,即使对一个只是从大门旁路过、向里面扫了一眼的人来说,也会有同样的感觉。我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敢独自一人进去那里,而且从汹涌人流中逃出来之后,我还没做好重返那里的准备;那里的所有人都会拉住你,不厌其烦地推销或求购东西。对犹太街更为熟悉的一个人是诗人路德维格-伯尔纳,他就在那里长大,生活的时间是18世纪80~90年代,他当时的名字是尤达-勒夫-巴鲁赫。他回顾那段经历时,带有的不是一种怀旧的情感,而是非常愤怒的情绪,他记得:那是一个狭长阴暗的监牢,18世纪明亮的光线都不能够刺透它的黑暗……横亘在我们前面的是一条望不到头的长街,但我们身边有的只是的空间,以提高/增加希望降临时,我们能够转过身来。我们头顶上不再是太阳展现出无边力量的天空;人们看不到天空,只看到阳光。身边的每个地方都散发着一种极其难闻的气味,用来保护我们避免感染病痛的衣服同时也是赚取同情眼泪的道具,而且还能掩盖住围观的犹太人眼里的幽怨笑容。我们在污秽物中艰难跋涉,放慢了脚步,也使得自己有了环顾四周的时间。我们每走一步都非常轻而小心,以免踩到小朋友。在排水沟里玩耍、在污秽物中爬来爬去的孩子就像是粪堆上孵化的寄生虫一样。谁不愿意迁就这些只有玩耍心愿的小孩子?如果一个人认为儿时的玩耍就是现实生活的写照,那么这些儿童的摇篮就一定是所有鼓励、所有健康、所有生命欢乐的坟墓。你担心这些塔一样的房子会倒下来砸着我们?哦,根本不用担心。它们经过了仔细的加固,就如关押叫声清脆的鸟儿的鸟笼,坐落在永恒咒怨的基石之上;它们由贪婪的勤奋之手建成,抹墙的白灰里掺杂着奴隶的汗水。别再担忧,它们非常结实,永远也不会倒。就如伯尔纳评述的那样,即使在所谓的“开明”时期,当其他德国城市放松了对犹太人的限制时,法兰克福却依然我行我素,拒绝执行约瑟夫二世的“宽容公告”(1782年),并且查抄埃弗赖姆-莱辛同情犹太人的话剧《智者内森》。犹太社区1769年以及1784年发起请愿活动,希望被允许在星期天离开自己的社区,他们的要求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试图获得与基督教徒同等的地位”。与之前一样,此类政策某些程度上是异教徒城市居民向当地议会施加压力的结果。尤为典型的是,1788年,一个犹太数学教师获得允许,可以在犹太街外生活和教学。随即,要求撤回他执教资格的呼声甚嚣尘上。而1795年,一名犹太医生(在社区外执业)的请求则遭到了断然拒绝。这些基本上出于同样的原因—7个有名犹太商人在一封联名信中明确提到了这些原因—有关犹太人在节假日以及星期天在社区外行走的规定在1787年并没有出现什么松动,甚至更为严格了,因为此时推出了一种极为复杂的身份证制度:作为人类,每个犹太人拥有与别人相同的权利,要求其元首提供保护也是正当的。不幸的是,较低层次的仍然束缚于他们父辈的偏见之中,即怀疑犹太人是否与他们一样是人类。他们用各种方法虐待犹太人,许多老年人似乎很乐意看到自己的儿子虐待犹太人。士兵们甚至也卷进了这种迫害潮流之中。他们会利用新制度作为各种迫害行动的手段吗?是的,他们以犹太人的衣着、发型、胡须等方面为细小的差异为借口,在犹太街的大门口实行为严厉的检查。只要发现细小的差异,他们就逮捕这个犹太人,然后像对待窃贼一样把他押到兵营里去。这种固执的歧视不仅仅是因为祖上的偏见。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异教徒的商业团体固有的担忧,他们害怕获得自由的犹太人会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挑战。像犹太街这样的贫民窟也能出现数学教师和医生的事实,揭示了犹太文化的一些重要事实:它并不像外界看起来那么封闭。歌德鼓起勇气进入犹太街时,他发现犹太人“也是人类,勤奋而且乐于助人,而且不得不崇敬有些看似顽固的习俗,这些将自己与传统联系在一起”。尽管—可能部分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艰难,但法兰克福犹太人从文化上来说根本不是一个低等。当然,犹太街的文化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异教徒来说是陌生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宗教文化,生活的节奏仍然由宗教法典《哈拉卡》主导着。每天早晨和傍晚,男人们都会在“敲门人”(他用一个锤子敲每家的门)的召集下在教堂里做祷告。根据一个英国旅行者回忆,安息日“在他们的祈祷书中是用非常美妙的词语描述的,‘一位新娘’以及她的欢迎方式,一周接着一周,这是种婚礼般的仪式。洁白的衣服铺在地上,灯也被一一点亮向她表示敬意。再破旧的住处也笼罩着一层节日的气氛”。按照当时的标准来看,这条小巷中3个初级学校以及希伯来语大学的教育是比较保守的。孩子们学习阅读《圣经-旧约》的前五卷(Torah),这是摩西教育法的基础;然后学习赖希(Rashi)评论;后是犹太法典,这是有关宗教仪式规则的希伯来语评论和辩论集。犹太街有自己的消防站和医院,有自己的墓地以及向穷人提供帮助的志愿机构。尽管犹太街被高墙围困,尽管犹太启蒙运动对其产生的冲击有限(相对于柏林地区来说),但是它的文化远不是孤岛式的。尽管异教徒有时嘲笑他们说话的方式,海因里希-海涅后来坚称法兰克福的犹太人说的“不是别的,就是法兰克福当地语言,被围困的人讲起来与那些自由的人一样好”。这种说法有一点夸张,但是这种夸张能够被理解。那些犹太人确实努力提高/增加自己获得相对好的宗教教育—如上面提到的医生—他们所讲、所读以及所写的是“高地德语”。但是,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残存的信件证实他是一个粗懂语法,而且经常不遵循语法的德国人,字里行间掺杂着希伯来语;他写信给几个儿子时,使用的是希伯来字母,几个兄弟之间通信时也是如此。不过,犹太街里的“犹太德语”并不是波兰以及俄罗斯犹太城镇的“亚地西语”(Yaddish,一种犹太语言);而且法兰克福的许多异教徒商人写信时十有八九也不遵从语法要求。当法兰克福的犹太人离开犹太街做生意时—去那些能够接纳他们的街道—他们与异教徒商人之间不存在难以克服的语言障碍。与18世纪大多数德国城镇比起来,法兰克福更像是一个商人城市。它位于几条主要贸易路线的交汇处,即连接着南德意志(斯特拉斯堡、乌尔姆、奥格斯堡以及纽伦堡)城镇与北德意志(汉堡、不来梅和吕贝克)汉撒港口的贸易路线;连接德国与大西洋沿岸、波罗的海沿岸以及近东经济实体的贸易路线。法兰克福的繁荣与每年两次的贸易会密切相关,即自中世纪以来便在此举行的春季和秋季贸易会。而且由于在欧洲流通着大量的货币(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期),这个城市的商业很自然地与银行业联系在一起,尤其是货币兑换以及票据经纪(由更为复杂的交易带来的借据买卖)。此外—某种意义上更为重要的是—法兰克福充当着王子、以及德国各公国统治者的金融中心角色。他们的土地实现目标和其他实现目标(租金、税收等)以及他们的开支(豪华住宅、园艺以及娱乐)使得这些统治者成为工业化之前德国经济中很大的顾客,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比当时的英国统治“穷”了不少。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支出通常超过其实现目标,这为德国银行家带来了收银丰厚但同时存在的机会。1800年之前,在为统治服务这个领域,为成功的公司是西蒙-莫里茨以及约翰-菲利普-贝特曼创立的公司,他们从阿姆斯特丹引进了“次等债券”体系。按照这个制度,一笔大的借钱可以分割成更具管理性的小笔借钱,然后向更多的智慧之选者发售。一宗典型的交易是1778年贝特曼兄弟公司提供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2万古尔登(约为2000英镑)的借钱,他们以20份、每份1000古尔登的债券形式出售给智慧之选者,然后将出售债券获得的现金—扣除相应的手续费—提供给维也纳财政部,从而确保债券持有人从维也纳获得合理的利息。在1754~1778年间,贝特曼兄弟公司贷出的款项总额接近200万古尔登,而在随后的5年中,他们贷出了超过54笔借钱,总额接近3000万古尔登。法兰克福其他银行家也参与到相同的行业当中,有名的一个人便是雅各布-弗里德里希-贡塔德。贝特曼与贡塔德都不是犹太人。不过,到18世纪末期,毫无疑问的,犹太人已被认为是精明的生意人,尤其在钱币兑换和各种借贷业务领域更是如此。尽管对这一主题的学术研究已经超过了1个世纪,但是要明确地说明个中原因仍然很困难。犹太人相对于异教徒金融家的一个优势可能间接来源于他们的教育体系。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曾经回忆说,“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商人,但是我做生意没什么组织性,因为我还是一个学生(学习犹太法典),没学过任何(有关商业的)东西。”当需要创建信用网络时,一个结构严密的“外部”组织会员资格可能会带来帮助,而且可能存在着某种发源于犹太教的商业品德。不过这些也能够被与其他少数宗教族裔画上等号,就如马克斯-韦伯所做的那样,他牵强附会地将“新教道德”与犹太人“(凡事都以)政治和投机为起点……是贱民资本主义”进行了对比。犹太人为何精于金融这个问题,不让人觉得反感的答案是:当时绝大多数经济领域是不对犹太人开放的,犹太人没有什么选择,只能专攻商业和金融。与此同时,这两个领域里的异教徒竞争对手似乎倾向于夸大自己生意面临的“犹太人威胁”。法兰克福非犹太银行家的抱怨早可以追溯到1685年,他们声称“犹太人从他们手里抢走了票据交易”—这一声明直接导致了一项禁令的产生:犹太人被禁止进入股票交易所。12年后,法兰克福议会试图阻止犹太人在法赫大街上租用仓库,这也并不是议会的后一次反犹尝试。此类冲突有名的一个事例是围绕约瑟夫-祖斯–奥本海姆的角色展开的,奥本海姆从符腾堡卡尔-亚历山大公爵的“现场犹太人”升到了权力更大的枢密顾问官。1733年,他成为驻法兰克使,他的特权地位使得他可以居住在犹太街以外的金天鹅旅馆里,那里非常舒服。4年后,奥本海姆被处死,罪名是攫取的政治权力过大,已威胁到了符腾堡权贵的地位。奥本海姆尽管成了后来反犹传说“犹太人祖斯”的原型,但是他仍旧是有名的“宫廷犹太人”。到18世纪中叶,法兰克福的犹太人担当着诸多选邦国和机构的“代理人”:巴拉丁领地、美因茨选帝侯国、黑森–达姆施塔特公国、普鲁士王国、维也纳帝国法庭以及黑森–卡塞尔和萨克逊–魏玛。如洛-贝尔-伊萨克1755年当上拿骚–萨尔布鲁根王子的全权代理人,戴维-迈耶-卡普尔也在差不多在同时成为了帝国法庭的代理人并挑战卡恩家族的统治地位。这些人在犹太街里形成了一个富有、享有特权的精英。迈耶-阿姆谢尔就是这个部分(并非全部)与世隔绝的社区里,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于1743年或1744年来到这个世界。有关他父母、祖父母以及其他更远的先辈,我们掌握的情况很少。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发现,人的一生中有两件事是难以避免的:缴税和死亡—这些差不多也是我们能够找到的有关罗斯柴尔德家族早期成员的材料。值得说明的是,这个家族可能从没有被称为“罗斯柴尔德”—字面意义是“红盾”。我们知道,埃尔哈南的儿子伊萨克在16世纪60年代建了一栋叫做“红盾”的房子,名字可能来源于某种经常挂在房子正面的盾牌。这种情况在犹太社区中非常普遍,人们通常以彼此的住址来标志对方。但是,伊萨克的孙子纳夫塔利-赫茨(死于1685年)离开这栋挂着红盾的房子,移居到了另一栋叫做“辛特凡”(zurHinterpfann,意为“温暖的平底锅”)的房子里。罗斯柴尔德家族从这个时候起被人称为“辛特凡家族”。事实上,尽管纳夫塔利-赫茨的儿子、孙子和曾孙继续沿用“罗斯柴尔德”这个姓,他们也用过“鲍尔”这个姓,但可能直到之后的一代人,即迈耶-阿姆谢尔这代,罗斯柴尔德才被确定为家族的姓氏,尽管阿姆谢尔本人移居到另一栋叫做“绿盾”房子里时,可能再次改过自己的姓。对早期的罗斯柴尔德家族,我们能够做出的评价就是他们是虔诚的、相对成功的小商人,售卖布料和其他东西。伊萨克去世的前5年,也就是在1585年,他的纳税额为2700古尔登。他死后,墓志铭中写道,他是一个“品德高尚”、“正直”、“诚实”的人。1个世纪后,他的曾孙卡尔曼的纳税额超过了他的两倍,卡尔曼经营的是钱币兑换生意,同时也卖毛线和丝绸;而且似乎他儿子—迈耶-阿姆谢尔的祖父摩西—成功地继承和光大了父亲的生意,他先后娶了一个收税官以及一个医生的女儿,从而延续了家族社会地位提升的过程。不幸的是,我们对阿姆谢尔父亲阿姆谢尔-摩西的经济成就近乎一无所知,尽管当时整个家族仍然居住在中等大小的“辛特凡”之中;这栋房屋的一楼是办公室,二楼是厨房,再上面是狭小的卧室。这似乎说明家族极为团结,但经济发展却陷于停滞。从他墓碑上冗长、过分的赞美之词可以判断出,阿姆谢尔-摩西死时,这个家族只是在犹太人社区里获得了广泛的尊敬。阿姆谢尔-摩西很明显是一个喜好学问的人—根据他的墓志铭,确实如此,“他总是给自己留出时间来钻研犹太法典”。这可能也解释了为何他在儿子迈耶-阿姆谢尔到法兰克福完成小学学业后,将他送去菲尔特的希伯来语学校学习。这并不是说迈耶-阿姆谢尔希望成为犹太法学博士,一些历史学家曾错误地认为他是出于自己的兴趣。迈耶-阿姆谢尔死后不久,科恩便写了一部简短、充满赞美之词的迈耶-阿姆谢尔传记,两人很可能认识;科恩在书中说,迈耶-阿姆谢尔“学习自己的宗教,只是为了成为一名好的犹太人”。不过,迈耶-阿姆谢尔的学业由于父母分别在1755年以及1756年去世而中断,两人都是死于某种瘟疫;直到今天,德国城镇里仍间歇性地爆发席卷全城的瘟疫。那年,迈耶-阿姆谢尔刚刚12岁。按照常理,他应该回到家里,与姐姐古特尔歇以及两个弟弟摩西和卡尔曼团聚。但是,他却被送去汉诺威的沃尔夫-雅各布-奥本海姆公司(可能是他父亲生意上的一个客户)学习初级商业知识。这是一段难得的经历,因为它让他优先次直接触及了“宫廷犹太人”的特权世界。当然,迈耶-阿姆谢尔对这个世界也应该已经有所认识。毕竟,在他出生前6年,祖斯–奥本海姆才被处死。此外,我们知道祖斯至少与迈耶-阿姆谢尔的祖父有过一次票据交易。但是此时,这个男孩可以近距离地观察成为一个“宫廷犹太人”意味着什么,因为奥本海姆的祖父塞缪尔曾是奥地利国王的“代理人”,他的叔叔则是科隆大主教“代理人”。正是在汉诺威,迈耶-阿姆谢尔开始获得专业经验,这使他后来也得到了“权宦代理人”的身份。他开始从事珍稀钱币徽章买卖,这是个门槛颇高的行业,它的客户几乎都是收藏者,而且必须了解塞缪尔-马代有关钱币徽章分级的复杂理论。1764年,迈耶-阿姆谢尔回到法兰克福—按照居住地法的要求,他的学徒生活结束后,必须回到原住地;很快他就将自己的专业经验发挥了出来。他回到法兰克福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成功地将一些珍稀徽章卖给了出身显赫的客户,这些人对于罗斯柴尔德家族后来的辉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迈耶-阿姆谢尔与黑森–卡塞尔威廉王储的优先次交易价值微不足道。1765年6月在威廉的私人买卖账户中,迈耶-阿姆谢尔被称为“犹太人迈耶”,交易金额不过是38古尔登30克罗伊茨(1古尔登≈7.5克罗伊茨)—少得可怜的金额,它只是1763年之后王储与许多交易者进行的小额交易中的一宗,当时威廉痴迷于徽章与钱币的收藏。不过,这次交易—以及另外无记录留存下来的“多宗交易”—使得迈耶-阿姆谢尔1769年能够提出获得“宫廷犹太人”头衔的要求,那年9月,他如愿以偿。一年后,他进一步巩固了这个新身份。1770年8月(当时他26岁),他娶了沃尔夫-萨洛蒙-施纳佩尔16岁的女儿居特林,施纳佩尔当时是萨克逊–梅宁根王储的“宫廷犹太人”。除了岳父社会地位带来的好处外,这次的结合还给迈耶-阿姆谢尔带来了一笔数目不菲的资金,总额达到了2400古尔登。这应该也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精心选择婚姻对象的优先个成功例子:奠定血缘富贵成色的基础,与奠定庇护的基础同样重要。在这之后的岁月里,迈耶-阿姆谢尔成功地确立了法兰克福知名交易商的地位,初他与兄弟卡尔曼合伙,但卡尔曼在1782年去世;此时的业务也不仅仅是买卖钱币和徽章,同时也买卖各种古董。从他精心绘制的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如何为逐日扩大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到18世纪80年代,目录中的物品除了古希腊、罗马以及德国的钱币,还包括了其他各种古董以及富有收藏者喜欢的“奇怪”物品,他们会将这些东西与自己收藏的钱币陈列在一起,比如雕像、奇石等诸如此类的东西。每个目录中的物品总价从2500~5000古尔登不等;但是,如果一个客户对某件东西感兴趣,迈耶-阿姆谢尔就会将它寄给客户细看,如果客户希望买下,双方就会商定一个价格,这个价格通常低于目录中的指导价。根据残存的威廉王储私人财产账户资料,威廉直到1790年之后才成为迈耶-阿姆谢尔的一个固定客户,在这之后,他几乎每年都会买一些东西。其他一些顾客包括歌德的资助人魏玛公爵。罗斯柴尔德家族财富的根基竟然是以邮寄方式向收藏者出售古董,这一点似乎有点让人吃惊,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迈耶-阿姆谢尔不是买卖古董积累资金,他可能就不会有转向银行业的资源。他作为一个古董商人究竟有多成功,我们还无法作出准确地判断:1773~1794年期间,他的财产税的估计数额一直是2000古尔登。但是,他在账本中细心记录的善事捐赠数额(按照犹太法律,需捐出年实现目标的10%),在他的自传作者伯格菲尔看来,等于是透露了他的年实现目标大概为2400古尔登—差不多与歌德家的实现目标持平,比当时的地方官员,如税收官员的实现目标要多。根据这些资料以及其他一些有用的数字,伯格菲尔估计迈耶-阿姆谢尔在18世纪80年代中期的总资产大概为15万古尔登(约合1.5万英镑)。我们还知道,迈耶-阿姆谢尔在1787年时已有足够的钱搬家。在他回到法兰克福后不久,他和两个兄弟就获得了“辛特凡”的所有权,他们买断了一些远亲的股份—“辛特凡”是他们的父母与远亲们合伙买的。在他回到法兰克福的20年后,他(以3300古尔登的价格)将自己拥有的38%的“辛特凡”股份卖给了弟弟摩西,并且从1783年开始,他花费1.1万古尔登购买了一栋相对较大的房屋—“绿盾”。按照异教徒家族,如歌德家族的标准,“绿盾”居住起来依旧非常局促:只有14英尺宽,房间极其狭窄,床只能以一定的角度贴着靠街的墙放着。对于下一代罗斯柴尔德人来说,这栋房子同样太过狭小:迈耶-阿姆谢尔的儿子们回忆过去的岁月时,毫无眷念之意,“我们当时全部睡在一个狭小的阁楼里”。不过按照犹太街的标准,它已是一个非常惬意的安身之所。它坐落在整条街的中部—差不多正对着中部—它是1711年大火之后重新修建的,与众不同的是,它有自己的水泵。这栋房子上面的3层中,每层有一个朝街的小房间、一个囱和一个入墙壁橱—也有一个朝向后院类似的小房间。从后门出去是一个小院子,那里还有一个两层的建筑,其中建有整栋房子中单独的洗手间。有些特别的(也非常有用的)是,这栋房子有两个地窖,其中一个的入口比较明显,就是门廊里一个活动门;另一个更大的地窖,是罗斯柴尔德与邻居共享的,入口非常隐蔽,藏在楼梯下,并且与另一个地窖互不相通。比起老房子,新家增加的空间是必需的,因为,即便按照18世纪晚期的标准,迈耶-阿姆谢尔和他的妻子也是一对多产的夫妇。居特林-罗斯柴尔德从1771年(结婚那年)到1792年期间,几乎每年生一个孩子。在19个孩子中,10个存活下来:舍恩歇(1771年)、阿姆谢尔-迈耶(1773年)、萨洛蒙-迈耶(1774年)、内森-迈耶(1777年)、伊莎贝拉或贝蒂(1781年)、布鲁尔或芭贝特(1784年)、卡尔曼或卡尔(1788年)、戈滕或朱莉(1790年)、杰特琛或亨丽埃塔(1791年)以及雅各布或詹姆斯(1792年)。在很小的孩子降生之后,迈耶-阿姆谢尔开始介入到能够被称为银行业的业务中。从某些方面来讲,这种转变是很自然的事。随着买卖圈子越做越大,货源和客户日益增加的时候,一个古董商人就会很自然地时不时允许一部分人赊欠自己一些钱。我们发现,早在1790年,迈耶-阿姆谢尔就是一个叫约瑟夫-卡塞尔的人的债主之一,卡塞尔住在附近的城镇多伊茨,欠款也只有365古尔登而已。与此类似的是,钱币以及徽章生意不可避免地让他与黑森铸币厂建立了联系,特别是胃口很大的客户威廉王储经常委托他打造新的徽章。例如,1794年,罗斯柴尔德被授意“以尽可能好的价格”向黑森战时财政部出售一批银币。不过,18世纪90年代迈耶-阿姆谢尔财富的增长速度使他的生意与之前相比,实现了真正的突破。在18世纪90年代初,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不再仅仅是一个富有的古董商人。到1797年的时候,他已是法兰克福富有的犹太人之一,他生意中的核心部分已经毫无疑问地转为银行业。他实现突破的证据也是非常清晰的。1795年,官方记录的迈耶-阿姆谢尔的财产税已经比以前翻了一番,达到了4000古尔登;一年后,他就跨入了纳税大户的行列,缴税额达到了1.5万古尔登;在同一年,他以超过6万古尔登的应纳税财产成为犹太街第十大富豪。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迈耶-阿姆谢尔的努力,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了1800年犹太街11大富豪家族的一员。差不多在同一时段,他在犹太街外租了一座有4个房间的仓库。他还从宾根雇用了一个能干的簿记师,这个名叫泽利希曼-盖森海姆的簿记师懂多种语言。罗斯柴尔德家族财富增长的其他证据就是迈耶-阿姆谢尔送给孩子们的丰厚结婚礼物。1795年,大女儿嫁给贝内迪克特-摩西-沃尔姆时,她收到了5000古尔登的嫁妆,而且在父母过世后,她还能得到1万古尔登的遗产。1796年,大儿子娶埃娃-哈瑙时,他得到的是家族生意的一份股权,价值3万古尔登。这样一份股权意味着什么,你可以从近开放的莫斯科博物馆档案文件中找到线索:那是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公司的一张资产负债表,它制于200多年前的1797年夏天。这张表上,当时罗斯柴尔德公司的总资产是471221帝国元或843485古尔登,总负债是734981古尔登,盈余为108504古尔登(约合1万英镑),用迈耶-阿姆谢尔自己的话说:“我的资金实现了平衡,感谢。”这份重要的文件还提供了一个可以推敲的细节,它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迈耶-阿姆谢尔此时已远不是一个此前人们认为的国际商业银行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并不包括迈耶-阿姆谢尔的个人财产,家族所拥有的房产并没有出现在表里:他所说的“我的资产”是指公司的资产。表里所列的大部分资产要么是各种类型的债券,要么是个人借钱和各种公司的欠款。另一方面,迈耶-阿姆谢尔的“债主”同样多种多样,从各种机构到私人都有。事业早期的阶段,迈耶-阿姆谢尔的商业信用网络从地理层面上讲已经比较广阔了。资产负债表显示,他不仅与紧挨着法兰克福的公司(如卡塞尔和哈瑙的公司)有业务往来,还与更为遥远的德国其他城市的公司做生意,从汉堡、不来梅到雷根斯堡、奥格斯堡、莱比锡、柏林和维也纳,同时还包括阿姆斯特丹、巴黎和伦敦。此外,除了那些被认为必定会出现在借贷名单上的人物(如迈耶-阿姆谢尔的女婿沃尔姆以及后来的另一个女婿西歇尔),名单中还包括了一些杰出的异教徒公司,如贝特曼、德纳夫维尔以及布伦塔诺(这家公司欠迈耶-阿姆谢尔很多钱)。有名的艺术品收藏家约翰内斯-弗里德里希-施塔德尔也在罗斯柴尔德那里存了17600古尔登。后,资产负债表提供了迈耶-阿姆谢尔与黑森–卡塞尔政府的新型关系,后者欠他24093古尔登。而且,两名黑森官员—路易斯-哈尼尔以及卡尔-布德鲁斯—作为债务人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自然也包含着重要的意义。无论以哪种标准来说,这都标志着经济地位的飞速上升。实际上,迈耶-阿姆谢尔的成功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巨大,以至于某种程度上超出了他自己的能力范围。1797年,他赫然发现,手下一个资历颇浅的员工—一个叫希尔舍-利布曼的青年—在他的鼻子底下,挪走了一笔非常可观的资金。犯罪调查随后进行,部分相关记录也得以保存下来,也让我们能够较好地透视当时迈耶-阿姆谢尔的急速扩张带来的混乱状况。根据迈耶-阿姆谢尔的记录,利布曼在公司里待了大约3年时间,从他办公室偷走了1500~2000金卡罗林(约合3万古尔登)。偷窃得以进行是由于3个原因。优先,迈耶-阿姆谢尔允许利布曼用自己的账户来买卖货物,以补贴他可怜的薪水—除去合租的房屋租金后,每个月只能余下1.5古尔登。实际上,因为他租房子,罗斯柴尔德还借了一小笔钱给他。因此,利布曼看似在补贴自己的工资,实际却在挪用公款,没人觉得诧异。第二,公司没有储藏贵重钱物的保险柜,甚至毫无安全可言:主要办公室的橱柜在工作时间内经常敞开,员工与客户随意进出,因此没人注意到硬币、支票以及其他贵重物品从办公室里一一消失。第三,迈耶-阿姆谢尔簿记体系极为粗糙:当他对利布曼提起诉讼时,他竟然拿不出文件来说明究竟损失了多少钱。利布曼偷窃行为开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公司的钱正被窃走。一个当地的交易商出现在办公室里,声称利布曼希望从他手里买些种子,这才使迈耶-阿姆谢尔起了疑心。在施加少许压力之后,这个交易商承认此举只是利布曼用来掩人耳目而编造的一个托词;实际上,交易商是前来购买一张价值1220古尔登的奥地利支票,利布曼此前答应卖给他。迈耶-阿姆谢尔这时才明白利布曼购买金表和手制衬衣的钱来自何处。进一步的调查证实了他的怀疑:利布曼不仅自己大肆挥霍偷来的钱,还将其中一部分寄给了住在博肯海姆的父母,此前,他父母穷得响,但突然间,他们却能够承担女儿价值500古尔登的嫁妆。利布曼被捕时,在他的个人物品中发现了8枚泰勒银币以及一张帝国财政部支票,此外还有一些银质汤匙、一个金质盐瓶、一个金杯以及7个徽章;这些物品的发现也让他自称无辜的辩解变得苍白无力。进一步的犯罪证据则是利布曼不谙世故的父亲提供的,他返还了儿子给他的1000古尔登,并称如果罗斯柴尔德撤销控诉,将再支付500古尔登。终,在遭遇了冗长的问讯后,利布曼坦白了一切。利布曼对盗窃案的陈述前后矛盾,他一会说自己是分多次,每次拿走小额钱财;一会说他是趁迈耶-阿姆谢尔的二儿子萨洛蒙与一些客户商谈事情时,从办公室里的橱柜里偷走了两袋硬币。无论他以何种方式行窃,都可以说明晚在1797年,生意带来的巨额现金已经超出了罗斯柴尔德自我管理的范围:就如他在法庭上所说的那样,成袋的钱放在办公室里,一些在橱柜里,一些干脆就放在地上。他经常把大笔的现金放在家里,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太过红火”。而随后的10年间,罗斯柴尔德的生意比之前更为火暴。双重革新弗里德里希-冯-根茨在自己的《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自传注释》一书中,有些让人反感地颂扬了迈耶-阿姆谢尔的商业才能。“不过,”他也坦白地补充道,“杰出的个人有时也许需要难得的环境以及高标准的事件来获得成功。”这毫无疑问是一律正确的。1789年,路易十六召集三级会议之后的划时代事件逐渐影响到德国犹太人,如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及其家庭的生活。但是当法国革新终到达法兰克福时,它的影响变得十分复杂—实际上,影响是爆发性的。法国革新的影响早在1792年10月得以显现,当时法国军队短暂地占领了法兰克福;神圣罗马帝国后一位皇帝弗兰西斯二世在这之前10周刚刚加冕。当然,我们不应夸大这种象征性政权变化的重要性。法兰克福之前一直被法国军队占领着(在七年战争期间),再次遭到法国入侵时,犹太社区与城里的其他居民相比,似乎并没有显露出欢愉的色彩。实际上,除了法国国民议会1791年的解放法国犹太人法令可能带来的益处外,法国人入侵带来的实际效果都是负面的。1796年6月,随着奥地利军队在洛迪的溃败,法兰克福遭到了法国军队狂轰滥炸,犹太街近半房屋毁于大火之中。另一方面,剧烈的战争冲突也有它有益的一面。犹太街遭到破坏,迫使法兰克福议会放松了对犹太人的居住限制,同意2000个左右无家可归的人居住在犹太街以外的地方(尽管只给了6个月的时间)。可能正是由于这种管制的放松,使得迈耶-阿姆谢尔能够在斯克诺尔街租用货仓。后来的法国入侵给犹太人的法律地位带来了的益处(或许比较短暂),法国占领的莱茵兰地区犹太人获得了解放。(其中一个受益者便是迈耶-阿姆谢尔的会计师盖森海姆。)更具重要意义的是,战争给迈耶-阿姆谢尔提供了新的创业良机,他和两个合伙人沃尔夫-勒贝-肖特及贝尔-内姆-林德斯科普夫获得了一份合约,当奥地利军队在莱茵—缅因地区开展行动时,迈耶-阿姆谢尔的公司为军队提供粮食和现金。法国革新并不是改变阿姆谢尔生活以及生意的单独革新。18世纪80年代处于早期阶段的英国工业革新,也产生了同样重要的影响。尽管到18世纪90年代末,迈耶-阿姆谢尔已经开始构筑他的银行生意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与之前的钱币生意告别;也不意味着不涉足其他更有利可图的业务。在18世纪晚期,没有任何行业能比英国工业革新带来的纺织业更可靠。尤其是在英国兰开夏,棉花抽纱、纺织以及染色工艺的急速机械化标志着经济生活即将发生盛大、彻底的革新性革新。尽管这种工业化是区域性的,而且局限在某一个产业内—由于太过局限,现代经济史学家推算当时的实现目标时并没有将它考虑在内—但是,它的影响甚至到达了非洲,那里是棉花种植园奴隶的发源地;它的影响也到达了北美,棉花的生长地;同时也影响到了印度,本地的棉纺织业很快就将面临兰开夏以及拉纳克郡棉纺厂致命的竞争。这些工厂也对德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8世纪90年代,德国对价廉的英国纺织品—围巾、手帕、方格花布、薄纱、平纹细布、间棉、凸花条纹布、棉绒、萨蓝波小彩格布以及薄棉布趋之若鹜。迈耶-阿姆谢尔只是嗅到这个难得、收银巨丰商机的德国商人之一。19世纪来临之际,仅在法兰克福,就有大约15家犹太公司从事进口英国纺织品生意,其中一些公司差不多于这个时期在英国设立了时间久代理机构。1799~1803年期间,至少有8个德国商人出于这个目的在曼彻斯特定居。因此,我们也必须在这种背景下看待派遣内森前往英国的决定,迈耶-阿姆谢尔的第三个儿子在19世纪初的某个时候抵达了英国。他从法兰克福出发的日期以及前往英国的目的一直是历史学家争论的焦点。尽管有关内森抵达英国的时间分别有1797年、1798年和1800年三种说法,但大部分人认为是1798年。不过几乎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这一点。我们从上述讨论的资产负债表中得知,迈耶-阿姆谢尔至少从1797年开始便与英国伦敦的公司有生意来往,但是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到1800年2月,他才开始扩展在英国的生意:他当月给英格兰银行家哈曼写去了优先封信,提出请求,希望哈曼进行结算方面的合作。内森在英国出现的优先份文档证据也来自1800年。沃尔夫引用了内森写于1800年5月29日的一封信,在其中,内森请求一个熟人为他以及他的业务经理“在一个体面的出租屋里预订一个有两张床的房间”。我们还发现了迈耶-阿姆谢尔写给哈曼的信,在这封写于1800年6月15日的信中,他提到,内森“很快就会到你那里”;此外还有一封内森从伦敦(康希尔37号)寄出的信,日期为1800年8月15日。这些,威廉得出结论称,内森实际上是在1800年到达英国的,在伦敦度过了夏天,然后去了曼彻斯特。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不仅仅是因为内森写给哈曼的优先封信是从曼彻斯特寄出,我们还在随后的一些信件中发现,内森非常清楚地表明,他是在前一年,即1799年首先抵达曼彻斯特的。这似乎也能解释为何内森没有在1799年之前到达曼彻斯特,因为他和父亲直到1800年才在英国开展大规模的业务。这就有了另一个可能性—尽管只是可能—即内森在1798年横渡海峡抵达英国,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之后才去英国北部。内森为何要去英国?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大多数历史学家采用了内森自己提供的解释—1834年他和下议院议员-福韦尔-巴克斯顿联系时提及—他是这样描述自己离开的原因的:那里(法兰克福)没有足够的房间供我们所有人居住。我买卖英国货物,一个大交易商就来自英国,他控制了大片的市场:他确实是个影响力巨大的人,只要他卖给我们货物,就相当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但不知怎么,我冒犯了他,然后他拒绝给我看他的货样。在一个星期二,我对父亲说:“我要去英国。”我除了德语,什么语言都不会说。但星期四的时候,我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我们没理由怀疑这个版本的解释完全是虚构的。内森是一个事业心极强、具有竞争意识的人,在他的生意中受到冒犯或冒犯别人都是很容易的事,因此不难想象他处理供货商不合作这件事是多么的急切。但是,在许多方面,他这个解释有一定的误导性。他可能是想将自己白手起家的故事浪漫化;可能是迁就某位休戚相关人士的利益(后者更契合内森的性格)。无论如何,他父亲不太可能将一笔巨款—内森跟巴克斯顿提到的2万英镑,相当于1797年资产负债表净收银的两倍—仅仅因为一个年轻人的冲动就轻易托付给他。不论内森带了多少“启动”资金,认为他只不过是执行父亲指令的想法都是站不住脚的。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内森充当法兰克福代理人的身份必须很快被隐瞒,这也使得许多历史学家断定,内森一抵达英国即独立于父亲和几个兄弟之外,地建立了自己的业务网络。但是老迈耶的公司在这个时期留下的业绩证据却道出了不同的事实:一开始,内森接收从法兰克福发来的指令—实际上,他的哥哥萨洛蒙在1801年受委派前往英国协助他—他也是逐渐地才以自己的账户开展交易。内森早期从伦敦和曼彻斯特寄出的一些信件都签着“致父亲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父子之间的通信很明显比较频繁(尽管仅有极少数保存了下来),而且内森也经常以父亲的名义给萨洛蒙位于伦敦的公司写信,即萨洛蒙与哈曼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负责法兰克福公司在英国伦敦的保险以及银行业务。这个时期的通信通常以这样的词句开头,“父亲希望我写信给你”或“根据我刚刚从父亲那里接到的指示”。有一次,一家公司让内森感到失望,结果被他警告说,如果他再遇到“类似的投诉……我肯定父亲会命令我找另一个能胜任业务的人”。另一次,他告知萨洛蒙:“今天早上我收到家里的来信,信中说父亲对你的打包工作非常不满,还要求我在你重视装运之前不得再往伦敦发送任何货物。”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内森运往欧洲的布料货柜上都印着“MAR”几个字母,即“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首字母的组合;印着这3个字母的货柜数量也日益增加。内森还向父亲隐瞒了自己在1802年夏季感染小病的情况,他不想让父亲觉得自己不能承担—或其他什么原因—处理公司业务的职责。在他痊愈后不久,在写给一个执拗的法国客户的信中,他给后人留下了对他父亲性格坦诚的描述,他是这样写的:“你认为我父亲会在收银没有提高/增加的前提下,承担卖出货物?你大错特错了,我父亲的囱在没有收银的情况下绝不会冒。”10天后,他收到了父亲的一封来信,训斥他没有“定期”记账。内森在文档工作方面的粗枝大叶很明显是诸多传说的素材库。3年后,还是在同一个话题上,迈耶-阿姆谢尔再次对内森提出了严重警告,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这对父子谁在掌权。这封罕见的信件—迈耶-阿姆谢尔留存的极少数信件中的一封—值得我们引述足够长的内容来领略一下罗斯柴尔德家族早期的家族通信情况:首先,我们所有的联络人都在抱怨你,亲爱的内森,他们说你在发送委托时毫无章法可言。有时你写信说你已经发送了写着某个编号的货柜,但它到达时写的却是另外一个编号。你今天发出一个货柜,6个月后才将此事告知艾斯瑞尔-赖斯,赖斯的一个办事员跟我说,你做事真的太混乱了。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在发出货柜时不写下它们所有的编号,如果直到接到对方收到货物的感谢后才写下它们的编号,如果你不注意,如果你在没接到联络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不去追问货柜去了什么地方,如果你仍旧如此没有章法或不找一个人或朋友跟着你,那么你就会被欺骗。这有什么好处呢?不论被谁逮到这个机会,他们都会成为百万富翁。在法兰克福的时候,我已经告诫过你有关开支过高和缺乏章法的问题,亲爱的内森,我不喜欢看到这些。这种喋喋不休、循循善诱的写信方式使得信件内容在今天读起来并不容易,但这种风格被迈耶-阿姆谢尔较为年长的两个儿子阿姆谢尔和萨洛蒙所继承,当然这样的信给内森的感觉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他父亲决心以自己的方式培育儿子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视角来透视当时做生意的方法:我见过赫克舍以及商人巴莱赫发送、回收货物时所采用的有条理的方法。他们设有专门的办事员来办理一切事务。他们说,没有好的条理,一个百万富翁生意做得越多越容易破产,因为整个世界是不诚实的,或不怎么诚实的。当人们看到你发送货物时缺乏条理,他们跟你做生意就可能欺骗你……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为了欺骗你,就会与你争吵,而且越发现你做事缺乏章法就越会与你争吵。总而言之,他们会为了利用你缺乏条理性的缺点与你做生意。在法兰克福,有一个叫埃卢泽-埃尔费尔特的人赚了很大一笔钱,但是全世界都从他身上捞钱,因为他做事毫无章法,后他的结局非常悲惨。亲爱的内森,不要生你父亲的气。在处理文档方面,你并无长处。找一个办事员来管理货物的发送事宜,听从我的建议,在发送货物方面,自己要做到条理清晰,否则我不会给你太多的生意机会。如果你缺乏章法,卖的货物越多,经营越差。我亲爱的儿子,不要出现像我写的这种情况……你必须小心谨慎,阿姆谢尔说,他给你汇款时你没有做好相应的记录。这是不对的……你需要准确地记录你发给我们以及我们发给你的每一样东西,这是非常必要的;你必须合理有序地记账。如果你因为糟糕的记账而导致我们所有账户混乱不堪,写信回家,我们或许能给你提供一个计划……如果你做事有章有法,各种记录条理清晰,借出钱款时小心谨慎,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这封来自父亲的信件还没结束。迈耶-阿姆谢尔继续呵斥内森,因为他未能计算出他的净收银;与林德斯科普夫做宝石生意(“但你不是一个珠宝商”)以及未能处理好坏账:我亲爱的儿子,你必须保持温柔心态,当一个热爱所有孩子的父亲询问你实际财务状况的时候,你不能发怒,因为如果你有许多坏账,就是所不能容忍的,必须把它们当做合格资产一样记录下来,这可以让你看起来很富有……我亲爱的儿子,你工作很努力。努力做个好孩子,除此之外我没要求你做什么。我只想鼓励你变得更有条理性……你真的很聪明,但是没有弄懂条理的重要性,我所认识的那些做事有章法的商人后都变得非常富有,而那些做事混乱的人后都破产了。因此,我亲爱的儿子,当我写信给你,跟你说我的观点时,你不要有抵触情绪。这封信透露出的一个比较确凿的信息就是,在迈耶-阿姆谢尔的眼里,内森仍旧是由家长掌管的家族企业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如果内森能够改进他做生意的方法,他就有望“和兄弟们一样得到生意的一部分”,只要他们的姐姐全部出嫁后,这就能实现。不过在这之前,迈耶-阿姆谢尔仍旧是发号施令的人。内森离开法兰克福的另一个可能性就是逃避犹太社区的宗教限制。当时的一个真实情况是,19世纪初期,犹太人在英国确实比在德国享有更多自由—尽管犹太人也是在1656年才再次被英国人所接纳,在这之前是长达3个半世纪的排斥。这个时期,英国在经济方面对犹太人的限制非常少,尽管他们(通常与天主教徒、非国教教徒以及无信仰人士一起)仍然不得进入议会、地方政府以及大学,而且由于英法战事日趋紧张,新移民受到了越来越严厉的监管(在英国出生的犹太人自动获得英国国籍)。在伦敦,自信、富有的犹太社区在18世纪得到了长足发展,包括西班牙系犹太人家族,如莫卡塔家族以及东欧系犹太人家族,如商人莱维-巴伦特-科恩,他父亲是阿姆斯特丹一个非常成功的亚麻布交易商。18世纪90年代晚期,本杰明以及亚伯拉罕-戈德斯米德已经开始充当动态金融角色,这也是内森后来取得成功的领域;戈德斯米德的角色也向巴林兄弟以及他们在阿姆斯特丹的联络人霍普有限公司提出了挑战—从而导致了某种敌对情绪的产生,这种在法兰克福已经看到过的敌对情绪表面上是宗教层面上的,但实际上经济因素是主因。我们知道内森是他父亲的商业网络,并在萨洛蒙的协助下进入这个岛国的。但是,很明显他在伦敦只待了几个月,就北上了,曼彻斯特的社会环境比起伦敦要差很多。当地小型而且仍处于萌芽状态的犹太人社区绝大部分是由贫穷的店主组成—即那些买卖旧衣服、便宜珠宝、雨伞以及药品的小商人。尽管内森在曼彻斯特受到的歧视比起法兰克福要少了很多,但是依然很难认为曼彻斯特对他的吸引力除了生意外还有其他的东西。内森在同时代人看不起的“服装业”里有多成功?按照他自己的说法,非常成功,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灵敏的商业嗅觉:……离英国越近,货物越便宜。我一抵达曼彻斯特,就用上了所有的钱,东西太便宜了,我获利颇丰。我很快发现其中有3个点—(布料)原材料、染色以及制造。我对生产商说:“我给你提供原材料和染料,你给我提供制成品。”三方面的我全得到了,而不仅仅是买卖制成品这一个点,我也能够以比其他任何人都便宜的价格卖货物。在很短的时间里,我的2万英镑就变成了6万。我的成功全部归功于一句箴言。我曾说过:我能够做其他人能做的事,因此我是带样品来的那个人的有力竞争者,也是其他所有人的竞争者。另一个优势是,我是一个当机立断的人,我能够立刻给出一个优惠价。这是个颇为不错的内森生意模式小结,但是它再一次将事实大规模地简化了。内森带着父亲订购英国纺织品的指令抵达兰开夏,到达那里之后,仍邮件接收父亲的指令。断定市场在确定布料质量和价格方面可行时,内森随后把订单下发给制造商—不仅包括曼彻斯特附近的生产商,还包括远至诺丁汉、利兹、斯托克波特,甚至远至格拉斯哥的生产商。布料随之生产出来(通常由下一级分包商在作坊里织造),然后由曼彻斯特或附近的染色、印花厂加工为“成品”。为了降低自己所买货物的价格,内森尽可能地以现金购买货物,这意味着需要向伦敦的银行家借得为期3个月的借钱。他在1802年12月曾经描述过这一点:在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离曼彻斯特20英里左右的纺织工会带着他们的货物聚集到这里,有些人带来了20或30匹布料,另外一些人要多些,还有一些人要少些;他们将布料卖给商人,货款则在2个月、3个月或6个月后收取。但是通常会有一些人希望拿到现金,他们愿意为此损失一些收银,以现金购买货物的人通常能得到15%~20%的优惠。实际上,内森无须向大制造商支付现款,货款只有在货物到达欧洲后才会支付。另一方面,从法兰克福那里得到货款,通常需要等两个月的时间。很显然,这种生意的收银一般是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获取。但是,在那个纺织业收银可以高达20%的年代,内森的开价算是比较合理的了:在他的仓库用现金交易的货物按成本价优惠5%,运往欧洲的货物则优惠9%。这是吸引顾客、提升市场占有率的精明策略:在一封写给潜在买家的信中,内森一直强调自己的开价比他的竞争对手都要低。正如他在1802年9月给父亲的信中写道的:“在曼彻斯特,没有一家商行买货的价格比我们便宜,也没有一家把如此多的困难变成自己的优势。”“你不可能在曼彻斯特找到像我一样赚如此微薄的收银的商人了。”他对一个新客户提高/增加道,“我很乐意非常坦白地告诉你这句话的意思:只要你跟我做过一单生意,你可能就会相信,我发送给你的货物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给你的货物都要便宜。”此外,当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时,便开始向他父亲公司之外的公司出口货物,内森不仅以低价打开销路,而且还提供合理的定期借钱,他对老买家说,他看待对方的钱时,觉得“在你手里与在我的口袋里一样安全”。他在欧洲的客户通常希望以3个月后到期的票据来支付货款—实际上,是在内森装运货物(并付款)后的5个月。内森能够支付的现款或“即时票据”越多,他能够支付给供货商的钱就越少;他给客户提供的借钱越多,被吸引来的客户就越多。这似乎一直是他基本的原则。这种体系的实际运用,正如这个时期信件所显示的那样颇伤脑筋。刚开始,内森必须亲自到各地奔走,建立供应商与客户网络。早在1800年11月,他从曼彻斯特出发前往苏格兰,在那里他似乎发现了更好的布料或更好的价格。随后他分别又在1801年和1805年去了那里。经常性的伦敦之行(如他在1800年或1801年夏天的那次旅行一样)对于维系与当地银行家的关系也是必需的,他必须依赖他们的透支技术。尽管一些买家在曼彻斯特派驻了代理人,内森还是更喜欢与欧洲的公司直接交易,他组织了至少两次跨越英吉利海峡寻找新业务的“探险”活动。1802年春天,他出现在法国和荷兰,与巴黎、南锡、里昂、列日、梅斯、布鲁塞尔、马斯特里赫特、安特卫普以及阿姆斯特丹等地的公司建立了联系。在回英国前,他也去了德国和瑞士,确认了汉堡、纽伦堡、海德堡、科隆、慕尼黑、梅明根、萨尔茨堡、莱比锡、柯尼希斯贝格尔以及巴塞尔等地公司的订单。他的1803年的客户名单中甚至包括了一个远在莫斯科的公司。他在这些旅途中携带的一本目录—每页都粘满了小块布料—后来保存了下来,这本样品目录显示英国制造商当时能够制造的布料图案和质地种类是如此繁多。他不在英国的这些时间,反过来也意味着大量工作都托付给了他的手下完成,主要由约瑟夫-巴克完成,巴克是内森抵达曼彻斯特后不久便聘请的一位英国簿记师。不过,再多的旅行也不能提高/增加供货商能够准时地发送货物,或者说发送符合订单要求的货物。因此,内森的大部分联络人当时所做的工作便是确保制造商按照订单供货。与此同时,内森的努力也不能提高/增加客户总是满意他们收到的货物,花在争执当初下单时的价格与质量上的时间差不多与供货商协调的时间一样多。他曾经跟盖森海姆诉苦说:“我发出货物后,两个月后才能得到一张在3个月后兑现的票据……我或许在五六个月后才能拿到我的钱……得到订单很容易,但是得到货款却并不那么容易。”内森也经常因为利息问题以及的保险费与伦敦的银行家发生争执。这三方面的压力终导致了内森经营的多样化。大约在1801年,对供应商的不满促使内森决定自己生产布料—因此他从博尔顿和瓦特公司购买了一台纺织机。然后又在1805年,他与另一个来自法兰克福的移民合伙,这个人名为内姆-贝尔-林德斯科普夫(迈耶-阿姆谢尔商业伙伴贝尔-内姆的儿子);内森让林德斯科普夫负责卖货事宜。林德斯科普夫很快将内森的生意进一步多样化,他不仅以内森的名义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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