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化妆品要规避三大忌
11/23 10:15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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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销售大忌之一:信息无反馈

  信息是企业决策的生命。化妆品销售人员身处市场一线,了解市场动向,消费者的需示特点、竞争对手的变化、经销商的要求,这些信息及时地反馈给企业,对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化妆品销售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也要迅速向上级报告,以便管理层及时做出对策。然而,许多企业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业务报告体系,未及时地收集和反馈信息。化妆品销售人员的工作成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化妆品销售额,二是市场信息。对企业的发展而言,化妆品销售额不重要,重要的是市场信息。因为化妆品销售额是昨天的,是已经实现的,已经变成现实的东西是不可改变的,因此它对企业没意义;有意义的是市场信息,因为它决定着企业明天的化妆品销售业绩、明天的市场。然而,许多企业既没有向化妆品销售人员提出过收集信息的要求,也没有建立一套业务报告系统,以便能够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

  化妆品销售大忌之二:业绩无考核

  许多化妆品品牌企业没有对产品销售人员的化妆品销售业绩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对化妆品销售人员定期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包括考核化妆品销售人员化妆品销售结果,如化妆品销售额、回款额、收银额和客户数;考核化妆品销售人员的化妆品销售行动,如推销员每天平均拜访次数、每次访问所用时间、每天化妆品销售访问的平均实现目标、每次访问的平均费用、每百次访问平均得到的订单数、一定时间内开发的新客户数、一定时间内失去的老客户数、推销员的费用在总化妆品销售额所占的比重等;对化妆品销售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如考核化妆品销售人员的合作精神、工作热情、对企业的忠诚责任感等。对化妆品销售人员进行考核,一方面是决定化妆品销售人员报酬、奖惩、淘汰与升迁的重要依据,从而调动化妆品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化妆品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检讨和分析,可以帮助化妆品销售人员进步。化妆品销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培养化妆品销售人员的化妆品销售能力,化妆品销售人员不进步,就不会提高化妆品销售业绩。

  化妆品销售大忌之三:制度不完善

  制度不完善也是化妆品销售的禁忌,一个企业的化妆品销售工作要想不出大的问题,先决条件是,在企业的化妆品销售管理制度上要没有明显的缺陷和遗漏,化妆品销售管理制度系统配套、互相制衡,并有相应的化妆品销售管理政策与之相匹配。有的企业对违反企业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化妆品销售人员,从制度上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定,但实际上,这些处罚规定无法实施,因为企业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致使一些靠吃福利个人发了财而企业造成巨额无主应收款的业务人员,一旦事发,一走了之,企业在事实上无法对其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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