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快餐驻入高雅殿堂究竟孰是孰非?
04/06 14:23 来自 
神州加盟网
760浏览量

继炸鸡店之后,又一家必胜客即将入驻广州大剧院。

此举招来一片争议。有人批评,高雅剧院搭上洋快餐有失身份,甚至有商业侵占公共空间之嫌;更多人表示理解,认为只要不破坏剧院氛围,又能方便观众,何乐而不为?

这几天,网上一则招聘信息颇受瞩目:必胜客欢乐餐厅广州大剧院店招聘大量兼职。据了解,这家必胜客正在进行内部装修,5月就将开张大吉。这是继炸鸡店后,又一家进驻广州大剧院的洋。今年春节后不久,炸鸡店在广州大剧院开张,就曾引来一片热议。

质疑:公共空间被商业侵占

广州大剧院是广州市斥巨资修建的重要文化窗口,坐落于珠江新城花城广场旁。外观宛如两块被珠江水冲刷过的灵石,有着“珠水双砾”的美誉。一经建成,就成了广州新中轴线上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但不久前,有人发现,这座艺术殿堂似乎出现了某些“不和谐”的元素。在剧院北门边银灰色的外墙上,不知什么时候开了一个小门,门内侧是炸鸡店巨幅海报。白天,门一打开,就有一位戴眼镜的白胡子爷爷面向西边,朝珠江新城内来来往往的行人咧嘴微笑——这就是广州大剧院炸鸡店餐厅的入口。

正是这家炸鸡店和即将开业的必胜客,招来了非议。市民杨小姐说:“像大剧院这种高雅、充满了人文气息的地方,出现这样的洋快餐,感觉很不协调,也有些掉价”。

“利用公益性项目达到商业目的,广州大剧院的经营是否有违立项时的初衷?”广东美术馆客座研究员李公明明确提出批评。他说,大剧院作为公益项目进行立项,其修建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洋快餐进驻大剧院,同时在剧院外墙竖立商业广告,“这不纯粹是城市标志建筑外观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而是公共空间被商业侵占”。

“今天是炸鸡店,明天是汉堡店,发展下去,整个剧院可能会充斥着数不尽的广告招牌”。李公明表示,政府作为监管人,应该在这方面出台更为细致的规定。

但市文广新局市场处处长徐政祥认为,公益设施引入商业项目,也不应一概否定。“剧院把场地出租给,并允许其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做法是否违规,要看当初政府与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据悉,今年年内,文广新局将对大剧院的经营进行优先次考核检查工作。

想加盟,怎么联系?
(24小时内获得回复和项目资料)
×
提交成功
长按图片保存二维码
加客服小盟领加盟礼包
热门加盟项目 热门加盟行业 热门项目库
加盟小助手
1对1指导
盟信通认证
省时省心
保障计划
先行赔付
无忧服务
24小时服务
免费索要资料
×
立即留言(24小时内获得回复和项目资料)
关闭 企业客服

更多商机等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