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额:20~50万
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工作评价目的与要求
08/24 11:18 来自 
神州加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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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工作评价是机构自我评价来实现的,包括功能性评价、教育活动评价、家长指导服务评价等内容,主要工作绩效考核、教职员工自评、家长信息反馈和社会评价等途径来完成。早期教育机构要定期进行工作评价,从而促进整体规划的实施和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及时改进,从而有利于树立教育机构合格的形象,赢得合格的社会声誉,促进机构的健康发展。


  评价目的与要求:


  (一)评价的目的


  (1)了解0~3岁婴幼儿真实的发展历程和潜能,为引导并促进每一位0~3岁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依据。


  (2)了解o~3岁婴幼儿教育工作的适宜性、性,调整和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3)增进教育工作者与o~3岁婴幼儿家长及其他抚养人之间的相互了解、支持合作与相互促进,形成教育合力。


  公正、客观地评价,正确认识自己的办学优势与不足,从而为调整办学策略、改善管理环境、以评促建,提高早期教育加盟机构的教养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早教机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的要求


  (1)教育评价应自然伴随0~3岁婴幼儿的日常生活与教育活动过程,综合0~3岁儿童在家庭、社区及早期教育机构日常行为表现,收集各种与儿童发展相关的信息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析数据,客观地评价早期教育品牌加盟机构在促进婴幼儿健康方面所做的工作,反思内部管理的作用。


  (2)教育评价应从儿童生长发育、动作发展、语言发展、认知发展及情感社会性发展等多方面人手,全面地对0~3岁婴幼儿整体发展水平进行评价,避免只重视身体健康而忽略心理健康,只重视认知发展,忽略动作、情感和社会性发展的倾向,避免以偏概全。


  (3)注意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应建立家长、教师、儿童保健医生、有关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


  (4)教育评价是动态持续的过程,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关注儿童的发展变化与成长历程,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要承认和关注0~3岁婴幼儿各个方面发展的个体差异,弱化将所有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进行横向比较的倾向,重视在评价结果基础上提出个性化的、建设性的改进意见与方案,促进每一个评价对象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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