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额:5~10万
物业临时工将办公积金 房产中介等亦适用新规
12/27 13:28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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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房产中介等单位,都要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临时工也纳入到缴纳公积金的范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23日)发布消息,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将予以处罚。

    有条件单位可为进城务工人员建公积金

    此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针对的是在北京的物业服务公司、拆迁、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房地产测绘、建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据了解,目前北京的物业服务公司基本上都为正式职工缴存了公积金,但临时工大多并没有办理缴存。

    此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这些单位应为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满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单位聘用临时工,也要为其办理公积金。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为进城务工人员,或实际工作不满6个月未签订合同的城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同时,单位如果录用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逾期拒不办理将处1万至5万元罚款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手续、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拒不办理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可以在其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后,按照规定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记者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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