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额:5~10万
在超市发现过期的乳制品怎么办?
03/05 09:15 来自 
神州加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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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概在中下午的时间,我市的李小姐在长安街的上海华联超市加盟连锁店买了8盒某品牌酸奶,第二天取出食用时才发现新买的酸奶已经过期好几天了,酸奶外包装上都标明,生产日期为2010年2月5日,保质期为21天,到2010年2月25日就已过期。“过期的食品还上架,真是太过分了。”气愤的李小姐于昨天找到商家交涉。
  对此,记者看到李小姐提供的购物小票和发票上显示,他购买的8盒该品牌酸奶,总价为12元,购买时间为2010年3月4日12时17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道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李小姐依据规定向超市要求“退一赔十”,超市店长李小姐表示,对于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产品表示歉意,但对赔款额并不认同,李小姐表示多“退一赔三”。双方一度僵持不下,情急之下,李小姐请来芜湖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人员表示李小姐提出的“退一赔十”的要求是合法的。协调后,超市方面终退还李小姐购物款12元,并赔偿12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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